本报讯(记者 赵艳君 赵景立 姜荣荣)“农村地区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约为30%,近两年,仅有19人因佩戴头盔受到保护,尚未真正形成守护效果。”2月3日,聊城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张保民介绍说,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以农村地区安全头盔佩戴率提升为切入点,同步开展“千路万盏”视距提升、隐患整改效果提升、路面行车秩序提升、交通安全意识提升“五大提升行动”。
农村头盔佩戴提升行动中,将结合市、县城市地区治理经验,重点向农村地区拓展,采取“村居管、乡镇抓、县区推、交警查、市级考”工作模式,加大农村地区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管理力度,依托“雪亮工程”视频专网实时统计,力争2月份、3月份、4月份、5月份各乡镇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50%以上、70%以上、90%以上、100%。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每月通报头盔佩戴率和电动自行车事故起数、伤亡情况。3月份起,加大警力投入,依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人员阶梯性采取警告、罚款20元、扣押车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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