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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妈妈岗”成为生育友好的示范岗

来源:聊城日报  2024-12-09 14: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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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颖

  近日,青岛市发布首批“妈妈岗”用人目录,来自7个用人单位的190个岗位,为“宝妈”们提供了灵活上班、弹性工作的就业机会。

  在生育率逐年走低的背景下,设置“妈妈岗”意味着什么?它又能为女性、为家庭和社会带来哪些利好?

  顾名思义,“妈妈岗”就是为宝妈群体特设的岗位,以解决育儿女性“既要照顾孩子又要赚钱养家”的矛盾,帮宝妈拓展就业机会和空间、缓解生活压力。“妈妈岗”的设立,有利于国家鼓励生育政策落地,是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切实举措,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事实上,“妈妈岗”并非新词,此前广东、河北、黑龙江等地均进行了相关探索。此次,山东多地开启“妈妈岗”用人岗位征集和发布,源于9月份省人社厅、省妇联印发《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全省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营造了有利于育儿妇女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良好氛围。

  在传统观念中,带娃是女性身为母亲的义务和责任。由于女性在生育、照顾家庭和子女方面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导致职业发展受限,这让不少女性对生育持有审慎态度。在我国人口呈现负增长的严峻形势下,在“全面三孩”鼓励生育政策背景下,降低生育成本、减轻育儿压力等,成为国家、社会和万千家庭共同关注的话题。探索设立“妈妈岗”,对于建立生育成本共担机制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在“妈妈岗”引起热议的同时,也有人指出,目前“妈妈岗”大都是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基础岗位,从事技术管理岗的女性同样面临工作与家庭、育儿的拉扯。同时,“妈妈岗”固化了传统的性别分工,会加重就业性别歧视与育儿分工的不平等,建议修改为“亲子岗”,对协同育儿的男性给予同等的就业支持。

  应当看到,设置“妈妈岗”还要实现个人与用人单位的“双赢”。毕竟,如果没有用人单位的支持,妈妈们要想“上班带娃两不误”只能是空谈。调查结果显示,82.7%的全职妈妈有再就业打算,其中38.4%的人希望进入正规单位或全职就业,48.3%的人希望能够兼职、灵活就业。但大部分用人单位出于担心管理混乱、用人成本可能增加等现实考量,往往不愿设置“妈妈岗”。地方政府部门、相关行业协会、用人单位等在拓展“妈妈岗”的过程中,还面临着不少挑战,应创新机制体制,探索居家办公、不固定工时制、综合工时制等劳动模式,将用人单位的一些正常岗位改造成“妈妈岗”,以增强政策的规范性、长期性、稳定性。

  生育支持政策不仅是针对女性个体的政策,加快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还应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因地制宜推进生育津贴、育儿假期等政策调整落实,加强托育机构建设,将“妈妈岗”与普惠性托育服务等公共服务模式相结合,促进两性在就业、育儿方面的机会平等,减轻育儿家庭经济负担,提升企业落实生育保障制度的积极性。

  生育友好政策的落地,需要政府、用人单位、社会以及个人、家庭共同努力。如何求得“带娃”与工作之间的最大公约数,是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必答题。只有综合施策、多管齐下,提升“亲子岗”的质量,才能促使其驶入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这是我们的共同期待,也是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编辑:李明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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