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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联合发文!聊城支持全市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

来源:新聊城客户端  2024-01-11 13: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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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8日,记者从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了解到,为加快推进聊城市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解决“群众健身去哪儿”的问题,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聊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聊城市大数据局七部门于2023年12月26日联合发布《聊城市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在非工作时间段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同时在确保不影响主要工作任务的情况下,日常也可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坚持“谁拥有、谁管理、谁负责、谁组织、谁开放”原则。鼓励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室外体育场地(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足球场等)先行免费开放;室内体育场地(篮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游泳馆等)场馆设施低收费开放,并在场馆醒目位置公开收费标准及对特殊人群提供的优惠收费标准。低收费标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体规字〔2021〕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意见》明确,开放体育场地应选择工作时间外进行。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向社会开放,可实行定时、定段与预约开放相结合的形式。开放具体时段、时长由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明确规定。确定为体育场地开放的单位,根据体育场地面积、适用范围和开放服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开放对象范围和容量。享受国家和省体彩公益金补助的教体行政部门所属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等,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

  《意见》强调,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统筹和规划,积极为单位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创造条件。各县(市、区)教体行政部门要对开放单位体育场地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水平。要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主动服务场地开放工作。积极鼓励具有特长的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工作的志愿服务,发挥其在活动组织、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优势。教体和市场监管、卫健、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单位)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指导各开放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机制,加强体育场地开放治安管理和安全保障。根据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多途径筹措经费,不断改善场地设施条件。教体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必要的彩票公益金,对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免费和低收费开放工作予以支持。

  根据《意见》,到2024年底,我市要培育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典型,带动更多具备条件的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基本建立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评价科学的体育场地开放制度体系;逐步形成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与社会力量相互衔接的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推进机制,为推动聊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和建设体育强市作出积极贡献。

  记者 张承斌 通讯员 李小芹

编辑:李明
校对:苏永乐
审核: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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