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敏)日前,《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布,我省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计114808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数为79585人,85所学校有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共计74415人;84所学校有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共计5170人。86所学校有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计35223人。招生计划表显示,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1000个,退役军人类60个;综合评价招生300个。
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27日,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由各高校自主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原则上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
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开展综合评价招生的高校将在2023年2月24日—25日下载报考本校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并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
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测试方式和具体时间由各高校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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