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敏)义务教育招生坚持“公民同招”,免试入学。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这是4月21日记者从聊城市教体局了解到的。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选择生源。民办学校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不得跨县域、跨范围招生。落实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年检合格的方可下达招生计划。采取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县(市、区),要科学制定购买方案,精准划定投放群体及招生方式。
公办学校要按照学生户籍所在地,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无条件接收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查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招生,不得变相采用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招揽生源,严禁接收借读生和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对新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不得在开学前后组织分班考试。
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将按规定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
2023-04-18 09:17:34
2023-04-18 09:12:24
2023-04-18 09:11:24
聊城新闻网 2006-2023 版权所有 聊城日报社/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合主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30 鲁ICP备09083931号 鲁公网安备 37150202000134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533008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鲁)字第720号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663509279 举报邮箱:lcxw@lcx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