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聊城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我市试行将建设项目实行环境要素指标管理的6项污染物因子全部纳入试点范围,且不限制试点行业,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因子、全行业、全覆盖”。
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我国环境资源领域一项重大的、基础性的机制创新和制度改革。4月13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发改委联合发文,支持聊城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我市成为今年第一个获得批复的试点城市。
“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对我市完善环境要素配置、产业结构调整、环境管理转型等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凯介绍。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引领带头作用,牵头成立由生态环境、财政、发改、税务、行政审批、司法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聊城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暂行办法》,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历经多轮次修改完善,按程序完成部门会签、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司法审核。9月25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正式印发。据介绍,这是我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规范我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行为、促进我市排污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
为加快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与发改、财政、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构建“1+4”配套政策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聊城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试行)》《聊城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确权暂行办法》,市财政局制定了《聊城市排污权出让收入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市发改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通过组织对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成本进行调研和核算,并综合考虑我市环境质量状况、资源环境要素稀缺程度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了我市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排污权政府出让基准价格等,按程序报批并获得批复。4个配套文件的制定实施,为我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也标志着我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进入了正式实施阶段。
文/记者 张英东 图/马新涛
2023-12-17 10:32:56
2023-12-16 11:57:56
2023-04-02 11:30:29
2023-12-17 10:07:34
2023-11-03 08:45:22
2023-11-02 10:15:16
聊城新闻网 2006-2023 版权所有 聊城市新闻传媒中心/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合主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7120180030 鲁ICP备09083931号 鲁公网安备 37150202000134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1533008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鲁)字第720号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663509279 举报邮箱:lcxw@lcxw.cn